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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京津冀联合举行机动车排污防治法规实施新闻发布会
北京会场。
重点制度速览
统筹油、路、车,推动综合治理
一是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符合国家和本省市标准的燃料;二是加强道路规划和建设,促进交通精细化管理,调整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三是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采取财政、政府采购、通行便利等措施,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型、新能源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
坚持预防为主,推动源头治理
一是根据城市规划合理控制燃油机动车保有量,采取措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健全和完善公共交通系统;二是发展多式联运,提升高速公路使用效率,鼓励海铁联运,推进货运铁路建设,提高铁路运输比例;三是对不符合本省市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予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转入业务;四是强化技术手段,明确污染控制装置、车载诊断系统的安装及使用要求;五是衔接大气污染法规定,明确在相关区域燃油机动车驾驶人停车三分钟以上的,应当熄灭发动机,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重点治理
一是突出重型柴油车排放污染治理,明确要求安装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二是实行重点用车单位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要求采取措施保证本单位车辆符合排放标准;三是确立排放检验机构累积记分管理制度,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管理;四是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在本地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经检测合格后应当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息编码登记。
加强联防联治,推动协同治理
条例总结固化近年来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中行之有效的举措,就区域协同治理作出专章规定,促进京津冀区域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措施。为此,三地条例在建立区域协调机制、推动排放检验数据共享、探索新车协同抽检抽查等方面作出了一致规定。
条例出台实施
三地人大为什么要制定条例?条例出台后,人大如何推动条例落实?下一步人大协同立法有哪些目标?
在发布会上,围绕央视、人民日报等相关媒体相关提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清、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世平、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会勇分别进行了详细解答。
为什么立法、如何推动落实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清:京津冀区域是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区域。近年来,北京市空气质量得以持续改善,天津、河北给予了很多的支持和帮助。但是,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和使用量居于高位,总体来看,排放量仍然很大,治理减排任务艰巨;同时,机动车特别是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又存在跨区域流动范围广、使用强度高、单车排放大等突出问题。因此,三地人大共同推进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立法,是精准治理大气污染、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需要,是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实现大气污染防治区域协同效应的需要,也是保障京津冀区域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需要。在2018年7月召开的京津冀人大立法协同工作座谈会第五次会议上,三地人大常委会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共同决定将机动车污染防治立法作为三地人大的立法协同项目。
根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安排,定于6月份开始对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将成立执法检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按照初步设想,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制定配套文件的情况。二是京津冀区域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措施等协调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三地执法信息共享,执法标准统一、执法闭环管理等工作情况。三是部门协同监管和执法情况。四是非道路移动机械统一登记管理情况。执法检查将邀请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保委员会委员、环保专业代表小组成员、提出相关建议的市人大代表、关注该监督议题项目的市人大代表等作为成员参加执法检查工作,拓宽参与渠道。目前,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已经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协调沟通,研究制定执法检查工作的初步方案。随后,北京市也将与天津、河北两地进行沟通磋商,拟采取京津冀分别自查与三地联合检查调研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在检查内容上既有三地协同共通的重点,也有各地不同的特点。如何进一步推动协同立法
第一项议题是研究推动三地人大协同开展条例执法检查。以条例实施为切入点,首先探索尝试协同执法检查,推动条例有效贯彻实施,从监督工作角度进一步保障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目前,三地人大城建环保委已经着手开始准备联合执法检查工作。
第二项议题是协商研讨公共卫生领域地方性法规专项立法修法计划。三地人大将主要围绕这一议题展开研讨。一是通报各自公共卫生领域专项立法修法计划编制情况和项目安排;二是介绍保障计划落实的主要措施;三是从三地计划中选择京津冀重点协同立法项目,开展集中攻关、联合研究、重点突破,推动形成一批公共卫生领域协同立法成果,为京津冀区域公共卫生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立法出台背景情况
六年来,三地人大坚持协同发展、互利共赢,求同存异、优势互补,重点突破、成果共享的原则,共同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京津冀协同立法的若干意见》《京津冀人大立法项目协同办法》等四个协同立法制度文件,通过制度规范建立了协商沟通、立法规划计划协同、立法保障、信息共享、法规清理常态化和学习交流借鉴等10余项工作机制,为开展协同立法工作提供了遵循、明确了规则,形成了长效有力抓手,为条例出台打下坚实基础。
三地已就五十多部法规开展了不同程度的协同立法工作,特别是机动车条例协同立法,三地同心同向,同步起草、同步修改、同步通过、同步宣传、同步实施,促成了我国首部对污染防治领域作出全面规定的区域性协同立法的诞生。
加强监管执法
北京会场。
北 京
■ 强化源头预防,抓新车监管。对于销售量较大、执法检查合格率较低的车型,加大监督抽查力度,重点检查车辆污染控制装置、车载排放诊断系统、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等设备,以及污染物排放状况,并追溯生产、销售企业,依法处罚。还有,就是刚才提到的,和天津市、河北省建立机制,对三地新生产、销售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监督检查。
■ 聚焦高排放车,抓在用车监管。截至目前,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为640.6万辆,其中重型柴油车24万辆,虽然数量占比不高,但单车排放大、使用强度大、流动范围大、污染排放大,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分别占机动车总排放量的70%和90%以上。所以,这是我们执法监管的重点。首先,继续执行国三标准重型柴油全市域限行政策,依法查处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减少使用强度。其次,加强达标排放检查,包括路检夜查、入户抽查,特别是依靠科技手段,运用远程在线监控平台实时监控重型柴油车(目前是3.5万辆)排放数据;应用67套遥感检测设备,监测上路行驶的车辆排放状况,提高非现场监管能力,并将按照《条例》规定,对逾期未复检的超标车,将进一步加重处罚。最后,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实施“记分制”管理,通过网络监控、驻场检查,巡查抽测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等行为予以“扣分”处理,确保数据真实。总之,以严格的执法监管“倒逼”守法合规。
■ 坚持质量合格,抓油品监管。主要是抓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重点是整治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的行为;同时对使用不符合标准燃油的运输企业、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除了没收燃油以外,还要根据货值进行处罚。目的就是要使用合格的车用燃油、尿素溶液。
天津会场。
天 津
■ 在运输结构调整方面,除对全市、天津港和钢铁企业铁路运输比例提出要求之外,还分别要求焦化、水泥企业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和65%,钢铁企业大宗物料铁路运输以外的部分采用国五标准及以上车辆运输,年内将建成华电国际、忠旺铝业等铁路专用线。
河 北
■ 加快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把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作为治本之策,着眼发展绿色交通体系,加快推进“公转铁”和“海铁联运”,大力推进大宗货物铁路集疏港和铁路专用线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倡导绿色物流、绿色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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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高质量立法推动高质量发展——《北京人大》杂志2020年第4期和您见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