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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京津冀联合举行机动车排污防治法规实施新闻发布会

北京人大 2021-11-26

重  磅

从5月1日起,京津冀三地将同步实施《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今天,京津冀三地以视频的形式联合召开新闻发布会,对条例进行了深入解读。条例作为落实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的首个立法协同项目,聚焦共同领域、解决共同问题、承担共同责任,在核心条款、基本标准、关键举措上都保持了一致,做到了立法同步、实施同步,为三地携手共同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实有力的法治保障。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清、市政府副秘书长程建华,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世平、副市长金湘军,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会勇、副省长葛海蛟参加发布会并回答媒体提问。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北京日报等45家中央和地方媒体参与发布会。发布会由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研究室主任崔新建主持。

 



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排放是北京市本地PM2.5污染的首要来源(根据2018年5月发布数据,占比45%),同时也是津冀两地PM2.5污染重要来源。2018年7月,北京市、天津市、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将制定“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作为三地人大首个立法协同项目。

今年1月,北京版、天津版、河北版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条例分别在当地的人代会上审议通过,这是京津冀三地人大首个立法协同项目,实现了京津冀区域协同立法重大突破,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立法实践。为推动条例得到切实贯彻实施,三地人大将首次联合开展相关执法检查工作。

北京会场。


重点制度速览


 

根据发布会介绍,三地人大立足于京津冀区域污染联防联控联治,同步出台条例,主要制度基本实现了一致性、协同性和融合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统筹油、路、车,推动综合治理

一是禁止生产、销售或者使用不符合国家和本省市标准的燃料;二是加强道路规划和建设,促进交通精细化管理,调整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三是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采取财政、政府采购、通行便利等措施,推广应用节能环保型、新能源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



坚持预防为主,推动源头治理

一是根据城市规划合理控制燃油机动车保有量,采取措施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健全和完善公共交通系统;二是发展多式联运,提升高速公路使用效率,鼓励海铁联运,推进货运铁路建设,提高铁路运输比例;三是对不符合本省市排放标准的机动车,不予办理机动车注册登记和转入业务;四是强化技术手段,明确污染控制装置、车载诊断系统的安装及使用要求;五是衔接大气污染法规定,明确在相关区域燃油机动车驾驶人停车三分钟以上的,应当熄灭发动机,以减少污染物的排放。



坚持问题导向,推动重点治理

一是突出重型柴油车排放污染治理,明确要求安装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并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二是实行重点用车单位机动车排放污染防治责任制度,要求采取措施保证本单位车辆符合排放标准;三是确立排放检验机构累积记分管理制度,加强对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的管理;四是实行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登记管理制度,明确在本地使用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经检测合格后应当在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信息编码登记。



加强联防联治,推动协同治理

条例总结固化近年来京津冀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联治中行之有效的举措,就区域协同治理作出专章规定,促进京津冀区域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措施。为此,三地条例在建立区域协调机制、推动排放检验数据共享、探索新车协同抽检抽查等方面作出了一致规定。



条例出台实施

三地人大为什么要制定条例?条例出台后,人大如何推动条例落实?下一步人大协同立法有哪些目标?

在发布会上,围绕央视、人民日报等相关媒体相关提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清、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世平、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会勇分别进行了详细解答。


为什么立法、如何推动落实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清京津冀区域是大气污染治理的重点区域。近年来,北京市空气质量得以持续改善,天津、河北给予了很多的支持和帮助。但是,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和使用量居于高位,总体来看,排放量仍然很大,治理减排任务艰巨;同时,机动车特别是重型柴油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又存在跨区域流动范围广、使用强度高、单车排放大等突出问题。因此,三地人大共同推进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立法,是精准治理大气污染、打赢蓝天保卫战、持续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需要,是加大污染防治力度、实现大气污染防治区域协同效应的需要,也是保障京津冀区域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需要。在2018年7月召开的京津冀人大立法协同工作座谈会第五次会议上,三地人大常委会聚焦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特别是大气污染防治领域,共同决定将机动车污染防治立法作为三地人大的立法协同项目。

根据北京市人大常委会2020年工作安排,定于6月份开始对条例的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将成立执法检查组,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下开展执法检查工作。按照初步设想,本次执法检查的重点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一是市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制定配套文件的情况。二是京津冀区域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措施等协调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情况,三地执法信息共享,执法标准统一、执法闭环管理等工作情况。三是部门协同监管和执法情况。四是非道路移动机械统一登记管理情况。执法检查将邀请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城建环保委员会委员、环保专业代表小组成员、提出相关建议的市人大代表、关注该监督议题项目的市人大代表等作为成员参加执法检查工作,拓宽参与渠道。目前,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已经与市政府相关部门开展工作协调沟通,研究制定执法检查工作的初步方案。随后,北京市也将与天津、河北两地进行沟通磋商,拟采取京津冀分别自查与三地联合检查调研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在检查内容上既有三地协同共通的重点,也有各地不同的特点。




如何进一步推动协同立法


天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于世平京津冀协同立法工作座谈会,是三地人大推动协同立法工作的重要载体,承担着沟通情况、总结协同工作成果、明确下一步工作重点的重要任务。今年,是京津冀协同立法工作的第六个年头,正值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又遭遇疫情影响,各项工作任务更重、要求更高。在这个特殊年份,由天津市人大常委会承办第七次京津冀协同立法工作座谈会,我们深感责任重大。经与北京市人大、河北省人大沟通,这次会议拟安排在今年九月份。会议议题拟安排两项。
第一项议题是研究推动三地人大协同开展条例执法检查。以条例实施为切入点,首先探索尝试协同执法检查,推动条例有效贯彻实施,从监督工作角度进一步保障促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目前,三地人大城建环保委已经着手开始准备联合执法检查工作。
第二项议题是协商研讨公共卫生领域地方性法规专项立法修法计划。三地人大将主要围绕这一议题展开研讨。一是通报各自公共卫生领域专项立法修法计划编制情况和项目安排;二是介绍保障计划落实的主要措施;三是从三地计划中选择京津冀重点协同立法项目,开展集中攻关、联合研究、重点突破,推动形成一批公共卫生领域协同立法成果,为京津冀区域公共卫生安全提供法治保障。







立法出台背景情况

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会勇:2014年4月,京津冀三地人大建立了由三地人大常委会领导、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立法项目小组参加的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三地轮流主办,迄今已举办六次,三地人大常委会主要领导均出席会议,并邀请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领导到会指导。联席会议在研究年度立法计划、确定协同立法项目、协调立法重大利益、解决协同立法难点焦点问题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协调、组织、推动作用。
六年来,三地人大坚持协同发展、互利共赢,求同存异、优势互补,重点突破、成果共享的原则,共同研究出台了《关于加强京津冀协同立法的若干意见》《京津冀人大立法项目协同办法》等四个协同立法制度文件,通过制度规范建立了协商沟通、立法规划计划协同、立法保障、信息共享、法规清理常态化和学习交流借鉴等10余项工作机制,为开展协同立法工作提供了遵循、明确了规则,形成了长效有力抓手,为条例出台打下坚实基础。
三地已就五十多部法规开展了不同程度的协同立法工作,特别是机动车条例协同立法,三地同心同向,同步起草、同步修改、同步通过、同步宣传、同步实施,促成了我国首部对污染防治领域作出全面规定的区域性协同立法的诞生。







加强监管执法




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关键在于真抓与严管。围绕推动条例的贯彻实施,三地政府作了哪些精心准备?
发布会上,围绕法制日报、中国日报等媒体相关提问,北京市政府副秘书长程建华、天津市副市长金湘军、河北省副省长葛海蛟分别回答媒体提问,对本省市贯彻落实条例举措进行了详细解答。

北京会场。


  北      京 

强化源头预防,抓新车监管。对于销售量较大、执法检查合格率较低的车型,加大监督抽查力度,重点检查车辆污染控制装置、车载排放诊断系统、远程排放管理车载终端等设备,以及污染物排放状况,并追溯生产、销售企业,依法处罚。还有,就是刚才提到的,和天津市、河北省建立机制,对三地新生产、销售的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进行监督检查。

  聚焦高排放车,抓在用车监管。截至目前,北京市机动车保有量为640.6万辆,其中重型柴油车24万辆,虽然数量占比不高,但单车排放大、使用强度大、流动范围大、污染排放大,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量分别占机动车总排放量的70%和90%以上。所以,这是我们执法监管的重点。首先,继续执行国三标准重型柴油全市域限行政策,依法查处违反限行规定的车辆,减少使用强度。其次,加强达标排放检查,包括路检夜查、入户抽查,特别是依靠科技手段,运用远程在线监控平台实时监控重型柴油车(目前是3.5万辆)排放数据;应用67套遥感检测设备,监测上路行驶的车辆排放状况,提高非现场监管能力,并将按照《条例》规定,对逾期未复检的超标车,将进一步加重处罚。最后,对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实施“记分制”管理,通过网络监控、驻场检查,巡查抽测等方式加强监督检查,对弄虚作假等行为予以“扣分”处理,确保数据真实。总之,以严格的执法监管“倒逼”守法合规。

   坚持质量合格,抓油品监管。主要是抓生产、销售和使用环节,重点是整治无证无照经营的黑加油站点、流动加油罐车,严厉打击生产、销售不合格油品的行为;同时对使用不符合标准燃油的运输企业、非道路移动机械使用单位,除了没收燃油以外,还要根据货值进行处罚。目的就是要使用合格的车用燃油、尿素溶液。


天津会场。

  

  天      津 

      ■ 在运输结构调整方面,除对全市、天津港和钢铁企业铁路运输比例提出要求之外,还分别要求焦化、水泥企业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和65%,钢铁企业大宗物料铁路运输以外的部分采用国五标准及以上车辆运输,年内将建成华电国际、忠旺铝业等铁路专用线。

  在柴油车和机械治理监管方面,天津港今年6月底前将停止国三柴油货车集疏港,淘汰600台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对具备条件的开展颗粒物和氮氧化物“双降治理”和在线监控;利用已建成尾气遥感检测系统筛查并建立高排放清单,指导公安交管、生态环境部门入户检测,提高执法效能,清除冒黑烟车辆;对重点用车单位、柴油车在线监控、非免检柴油车注册登记前环保检验等加强监督指导。   在区域协同方面,与北京、河北实现超标车信息共享,两地的超标车也纳入我市管理清单,通过“一处超标、多处受限”的手段倒逼维修治理;探索研究新车抽检抽查协同机制,协同对新生产、销售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的监督检查。

河北会场。

  

  河      北 

      ■ 加快调整交通运输结构。把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作为治本之策,着眼发展绿色交通体系,加快推进“公转铁”和“海铁联运”,大力推进大宗货物铁路集疏港和铁路专用线建设,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倡导绿色物流、绿色出行。

  ■ 强化污染源头管控。在排放标准上,今年7月1日起,城市车辆实施重型柴油车第六阶段排放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时间,实施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在生产销售上,依法打击污染控制装置造假、尾气排放不达标、不依法公开环保信息等行为,并将相关企业及产品列入黑名单。在用车管理上,严格柴油车注册登记前达标监管,与重点用车单位签订达标排放承诺书并向社会公布,鼓励使用国五及以上排放标准柴油车或清洁能源、新能源车。   集中开展专项整治。针对省内和过境货运车辆数量大、污染重的问题,组织开展重型柴油货车专项整治,采取手工检测、遥感监测、黑烟抓拍等手段,依法查处超标排放车辆;严格限行绕行措施,加快老旧车辆淘汰。组织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专项整治,严格落实使用登记管理制度,对进入禁止使用区域作业或“冒黑烟”的,依法从严从重查处。组织开展油品质量专项整治,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储存和使用不合格油品行为。   严格落实治污责任。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属地责任和相关部门监管责任,将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工作纳入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考核体系,按月通报排名,严肃奖惩问责。严格落实用车单位、排放检验结构和维修单位主体责任,加大执法检查和日常巡查力度,对屡查屡犯、弄虚作假等行为,发现一起依法严肃查处一起,典型案件公开曝光。  ■ 加强区域协同治理。深化与北京、天津市的合作,在已建立京津冀超标车辆信息共享机制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区域联防联控协调机制,加快建立新车抽检抽查协同机制。同时,探索建立和使用统一的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平台,统一编码规则,加强使用管理。


责编:薛睿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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